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

朋友借錢老不還 可以申請支付令



4月20日上午“聊城晚報進社區”活動現場,市民高雄借錢高雄汽車借款劉女士來到律師咨詢台前,咨詢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,應該怎麼辦。

劉女士說,她的朋友從事字畫生意,兩年前因為生意需要跟她借了5高雄機車借款萬元錢,寫了一張欠條並表示很快就會把錢還給她。但再見面時,朋友卻不再提還錢的事兒。

劉女士後來需要用錢,就拿著欠條找到朋友,朋友卻以手頭緊張為由拒絕還錢,並表示可以送給她一幅字畫抵債。“我家沒有人懂字畫,我5萬塊錢買張字畫這不是 浪費嗎?”劉女士說,此後她找過朋友幾次,朋友承認借了她的錢,卻只還給了她5000元,借錢時沒有擔保人,現在她是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了。

“如果債務人對所欠債務沒有異議,可以去法院申請支付令。”山東魯風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振旭解釋說,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,根據債 權人的申請,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。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,可以直接向轄區內的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,通知債務 人履行債務。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債權人可直高雄小額信貸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高雄免留車行。

如果債務人有異議,則需要去法院提起訴訟。“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,訴訟期限是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日算起兩年,如果欠條上寫有還款日,需要注意一下有沒有過訴訟時效。如果已過訴訟時效,而對方又承認這個欠條,可以讓對方重新寫一張。”胡振旭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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